1,英语法律合同翻译

a)最后,卖方应转移可处理的、可销售的和可保险的房产的无债券地契给买方,并提供中国境内产权保证保险公司出具的买家和业主产权保证保险。保险条款包括:1买方认可或放弃的事宜(除了货币留置权和未放弃的妨碍)和此合同特别约定的事宜,有事要忙了,后边自己解决。我最头痛英翻中了
你好,我是学法律的,也翻译过一些合同。如果你想在这个方面发展,至少先看一本合同法的教材,谁的都可以,另外你再找一些中英文对照的合同看看,合同的语言都是相通的,基本上看个十几个合同你就知道那些英文都对应的哪些中文意思了。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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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太复杂而当事人不懂该如何把合同的内容理解所以想问找律师写

费用一般在2000左右。市场信用经济的到来,使我们在商业实践中不可避免的要经常同合同打交道,作为公司经理人,在起草合同时要把握两条原则:小心谨慎和深思熟虑。第一 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法律猫指出有些企业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会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第二 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深圳律师合同见证:黄华律师(12年律师经验) 买卖合同律师见证: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师所) 律师事务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 黄律师联系方式:本问题回答者后边的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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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合同的内容和复杂程度来收费,北京一般不低于2000元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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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条款的翻译完整协议仲裁保密条款

12. 完整协议本协议包含各方的全部理解,除本协议中明确表达的条文外,当事人之间并无其他承诺、协议或理解。除非当事人书面签署及公证,本协议均不得予以涂改、豁免、更改或修改。13. 仲裁因合同引起或根据合同提出的、或因违反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或索赔,应按照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提交仲裁,仲裁地点定在14. 保密条款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在需要履行义务情况下,经销商同意在任何时候,不予披露或使用,提供予分销商或从其他来源与途径取得的任何信息。分销商同意,所有机密信息应被视作本公司独有及专有的财产。
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包含了当事人的全部意思表示,除了此前明示之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委托、协议或意思表示。本合同不得更改、放弃、调整或修订,除非当事人对此以书面作成并签字且须公证。仲裁任何因本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或违约行为,都提交给某国某城市的仲裁机构;根据该地法律,仲裁员作出的裁决,(jugement......may be entered in any court having jurisdiction thereof不知道该怎么翻译)。保密经销商同意,除非其义务所必须,否则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时候都绝不泄露或使用其获得的或被披露的信息。经销商同意,所有保密信息均被视为并作为公司专有财产加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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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上甲乙双方日期不同生效吗比如说甲方是2002年乙方哪写的是

一、如果合同的其它条款并未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且约定签字之日生效的,则合同只要双方签字即生效。二、如果合同约定签字之日生效,甲乙签字双方日期不同,如何确定生效时间?如果双方是同一天签字的,那么合同就从这一天起生效,但如果双方不是在同一天签字的,合同就在后一个签字人签字后生效。如果有一方没有写签字时间,那么另一方写明的签字时间就是合同的生效时间。
员工须知,如果包括了劳动合同的一些条款,有的地方是可以被视为《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并不是必须要有“劳动合同”这几个字。比如东莞目前就会认可这样的“劳动合同”,广州就不认可。劳动合同上有两个地方会出现甲乙双方,合同的开头,合同的结尾。开头是可以由公司打印、手写上去的。但是结尾就一定要本人签字才行。劳动合同只要是真实的,不管是原件还是复印件,都是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的。必须有公章(或者法人签字)和员工本人签字。找人代替签字的,可以提出异议,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会认可,但是有可能要求你申请笔迹鉴定。只要对方拿不出已经发给你一份劳动合同的证据(除非也是找人签字,证明你领走了一份),那样的话就只好申请笔迹鉴定了。鉴定费每笔大概500块。
合同有很多类型,比较正规的合同的日期都是打印在上面的,不知道您签定的是哪一种合同?您所提到的“合同签订时间不是同一天的”是指合同方签字的日期吗?如果是,那么合同就是有效合同。 举例:甲乙方签约,合同一式两份,甲方签字后,将两份合同由EMS(特快专递)寄给乙方,乙方收到签字后,再将一份合同寄还甲方,这样就造成签约时间不同,这种情况在异地以及国际之间的合同中是经常出现的,这样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率的。

5,法律合同翻译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杰子文本青岛英语翻译公司【青岛英语翻译机构】解读合同翻译第一步—读懂合同文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世贸会组织的加入,经济领域的国际交往日趋频繁,经济合作更加密切,国际间的一切经济活动,如贸易、金融、投资、经济合作等都离不开互相制约的合同。合同文件的翻译已成为急待研究的课题。由于合同文件的翻译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因此译文必须精确、无误,这就需要充分理解原文的内在含义,译入语句构严谨、无漏,遣词准确、鲜明、专业词汇娴熟,使译文具有专业化、法律化的水准。 动手翻译前要读懂原文,这原本是任何译者都需要首先做到的,但在翻译合同时尤其要强调这一点,为什么?因为这是做好合同翻译的首要条件,合同语言不像文学语言那么有丰富的趣味性,看上隐了,不忍撒手,能让你读下去;也不像译散文那么“短、平、快”。有速战速决,优美而感人。看合同文件是件十分枯燥、乏味的事,句子又长、术语也多,理解上又颇费功夫,许多人往往看不到一半就撒手不管了,或者望而却步,不敢尝试,或者草草看过,按照自己的理解应付了事。因此,要读懂合同原文,对提高合同的翻译水平,如何强调都不过分。笔者认为要读懂原文需注意下面几个问题:一.★★★两个★
法律:Law合同:Contract没有合同法律这一个说法,应该是法律合同关系。合同法律关系指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法律关系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主体:参加合同关系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客体: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法律关系中,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之争总是围绕着一定的对象所展开的,没有一定的对象,也就没有权利义务之分,当然也就不会存在法律关系了。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包括行为,物,财产,智力成果。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是合同主要条款所规范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违反。如果在任何时间出预期违约的现象,供应商可以合理地不提供预期服务,然后双方将讨论1(一)个营业日(或更长的时间内,由双方协商),达成可能的纠正行动计划或方案,使得供应商实施补救。如果在讨论双方不能纠正行动或供货商不能寻求到补救措施,为弥补在供应商的补救期采取的行动,合同双方终止合同,obs有权恢复和供应商的以下业务:(a)到通知的日期不提供任何服务是允许的,但需重新支付由obs提供给供货商的所有款项;(b)支付obs的三分之一提供的所有费用和开支,才可以替代履行本协议,即所有的成本和费用有关的服务,包括用专业和有经验的人替代另一合格供应商,;(c)在任何其他权利受到侵害或补救措施的诉诸得不到法律或不公平的处理,可能遭受的所有损失有obs直接或间接地各类损失包括收入损失,利润损失和其他突发损失和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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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看一些实践的英文版合同,试着自己翻译

6,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条件主要有1: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2: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的清楚表示3:合同具有约因和对价4: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的固定5: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从法理上可把合同的基本条款为三部分: (1)效力部分 ①合同的开头部分。主要包括买、卖双方的全称、住址、订约日期、地址以及同意订约的词句,合同的名称、编号等。 ②合同的结尾部分。包括生效日期,合同使用的文字和文本,正本份数,双方当事人的签字。 开头和结尾部分规定了合同的效力范围和有效条件的主要问题,全称为效力部分。如在合同中开头部分注明的订立合同中的时间和地点,它在法律上就表明:第一,除非法律或合同中对合同生效的时间另有规定,否则应以该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第二,如果合同中对该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发生法律冲突时,按国际私法的法律冲突原则,关于该合同的有效性的问题,一般应由合同成立地法律来确定。 (2)权利与义务部分 此部分是合同内容的主要成份: ①标的物条款(也称商品条款)。主要包括:商品名称、规格、质量、性能、质量、包装等。对有些商品还要商品的生产国别、制造厂商加以规定。 ②价格条款。合同中规定的标的物单位和总价的各条文,属于价格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总是以"贸易术语"为基础和一个特定数额的货币单位来表示商品单位的。如"铝锭fob安特卫普港每吨640英镑"单价乘以交易商品的数量,即为总价。价格条款一般应包括价格的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交货地点的贸易术语。 ③保留所有权条款。卖方在收到用现金支付的货款以前,保留货物的合法所有权;如果买方对卖方的货物作出处分,则买方仍是作为卖代理人或受信托人持有此项收益,卖方有权获得此项收益。 ④装运和保险条款。主要规定装运时间、装运港与目的港以及装运通知事项。这一条款主要是规定由谁负责投保和支付保险费用、投保险别、保险金额等。此条款规定与所采用的贸易术语有着直接的联系。 ⑤支付条款。是指合同中有关买方支付货款的各个条款。包括:支付工具、货币的种类、支付时间、支付的方式,以及卖方为取得货款应提供的单证等各项规定。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一般采用跟单信用证的付款方式,但也有些情况下采用托收方法。 ⑥商检条款。是指合同中有关商品检验的条文,通常规定:检验权、检验机构、检验证书、检验时间、地点、检验的方法、检验标准等内容。 ⑦负责条款。主要包括: a.规定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哪些条件属不可抗力); b.说明因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c.规定发生不可抗力的事项时,当事人应如何处置(力争减少损失)。 ⑧法律适用条款。以上条款,是双方当事人为一笔买卖交易而明确记载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条款,但这些约定不可能涉及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各个方面,通常在合同中规定该合同适用的法律,如"本合同适用于××国法律"。 (3)索赔与争议的解决部分 此部分是关于程序问题的规定。主要包括: ①索赔的手续; ②提出索赔的期限; ③提出索赔所需单证; ④索赔的方式。 如索赔遭到拒绝,在当事人之间就会发生争议。在国际贸易中,双方当事人一般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选择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因此,合同条款应明确约定是到××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到××法院诉讼。二者选择其一。当事人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将争议提交国际法院解决。

7,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法律依据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还有一些是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法规。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二、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 “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体积廉洁,均应在合同中予以,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在那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现场身份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身份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三、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是什么承包人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是确保按时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开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使用、场地的平整、施工必备的水、电、道路的畅通等。(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没有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需要备案,现实中也没有负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机构。不过,由于《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建设工程合同给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证明材料,但这不是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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