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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有哪些性质

合同作为法律形式的存在,其性质由于合同内容的多样化和复杂化而各不相同,简单划分如下: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有偿合同,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向对方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不必向对方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合同有哪些性质

2,合同性质有哪些

合同性质主要指具有人身性质的诸如继承、身份权、人格权、肖像权及人身损害赔偿等。当事人约定指当事人就债权转让特别约定不得转让或债务人如果知道债权人转让给第三人就不订立合同。合同有合法性、平等性、目的性、普遍性。合同的法律性质: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是一种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4、合同是在各当事人平等自愿基础上所为的法律行为。4、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约束力是当事人必须为之或不得为之的强制状态,约束力或来源于法律,或来源于道德规范,或来源于人们的自觉意识,当然,源于法律的法律约束力,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最强迫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扩展资料同的种类繁多,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一)合同按性质可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等。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负有以一定对等价值的给付义务的合同。如买卖、租赁、承揽、有偿委托、有偿保管等有偿合同大多数是双务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合同性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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