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拆迁合同怎么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由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合同,双方都签名了,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房屋拆迁合同怎么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2,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怎么签订

你好!建代理起草。如果需要帮助可以和我联系。可以查看其他拆迁安置合同的范本,也可代理。可到建委相关部门咨询、查看合同的范本,也可代理起草
现在是老婆和你签房屋买卖合同,虽然说房子可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有效。分析一下,也就是说房子日后办理产权证也是丈夫和儿子的名字,可是总是感觉不是那么严谨:拆迁安置房是对她的丈夫和儿子安置的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怎么签订

3,拆迁合同怎样签才能生效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l)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由此可知,拆迁合同生效,也必须符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
应该是房屋产权人签拆迁合同才有效。

拆迁合同怎样签才能生效

4,关于拆迁协议怎么签

上海别墅网为您回答,1房屋拆迁协议签订 签订房屋拆迁协议须具备的条件 住宅用房 (1)公有住宅使承租人应持租赁合同、租赁证、户口簿、身份证、私章; (2)自住、闲置、出租私有住宅所有人应持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户口簿、身份证、私章;房改房所有人还须持房改房审批表; (3)租住私房的承租人应持户口簿、身份证、私章及1983年12月17日前租赁凭证; 非住宅用房 按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租赁的直管公有非住宅承租人应持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 被拆迁人自用的非住宅用房所有人应持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工商营业执照,改变房屋用途的,另提供改变房屋用途批准文件; 按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出租非住宅用房应持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租赁双方解除租赁关系协议,改变房屋用途的,另提供改变房屋用途批准文件。 办理程序 所有人(承租人)选择评估机构; 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购买房改房的,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到江东区办证中心建设(房管)窗口办理房改房买卖手续;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关证件,根据拆迁通告公布的签订拆迁协议日期,至拆迁现场办公地点签订拆迁协议; 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予以核对; 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承办部门: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 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都江堰二手房全城联赵飞为您解答:根据你的情况,可以和开发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以上观点仅代表全城联赵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如果是个人的,那直接和开发商谈条件就可以了
拆迁会有相关的条例的
您好,这个是由人工在合法的基础上自行拟定的,只要确保双方的利益就好!

5,如何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2、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3、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 4、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上述所称的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包括由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私有居住房屋、落实私房政策后由房管部门代为经租的居住房屋,以及1983年12月17日《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前已经建立租赁关系,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且租赁关系延续至今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 (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金额; 5、搬迁期限; 6、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还须注意如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调换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层次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根据建设情况约定过渡期,并遵守过渡期的约定。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拆迁人还应支付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则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资源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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