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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签订买卖合同怎么认定诉讼时效

有没有其他的举证,如发货单、送货单、产品订单等待,都可以呀
要求支付购房款的话,诉讼时效是2年,如果申请撤销的话,时效是1年。

没有签订买卖合同怎么认定诉讼时效

2,法律保护未签合同的买卖关系吗

不保护,但是在民间的一些借贷啊什么的都没有签合同,但是有约定俗称的规定,你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问问。
买卖关系与纳税关系是两个不同的关系,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对方收了你的货 就应当给你付款。

法律保护未签合同的买卖关系吗

3,房屋买卖没有签订合同只有收据现在房子不卖了对方要求双倍

0、这个收据实际形成了买卖合同,虽然他的名字是收据,但内容充分,应该定为合同。1、这涉及到一个表见代理问题,什么是表见代理,即对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限。这里是你关系密切的父亲帮你签的字,一般是构成表见代理的,虽然你没有出具委托证明。2、再者,即便你坚持不承认你父亲的签字效力,说你父亲是无权处分。这是一回事,但并不妨碍你父亲签字收据的合同效力。即,你不承担违约金,你父亲就要承担。3、中介合法与否,并不影响合同成立的效力。中介无资质,要受到行政处罚,但并不意味着他进行的民事行为无效。打个比方,生育第四胎违法,但不意味所生小孩无民权。4、如果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是要返还双倍的。但这并不排斥你与对方再协商。
难道你想做个个小人吗?你收了定金钱,还想再卖给第二家,太恶心了。做人要讲信义的,否则和小人无异。定金收下后收据上签上你的名字,协议就达成了,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双倍赔偿。 即时对方没有付给你钱,只要对方拿着的定金收据,在法律上就是表明双方的协议已经生效了。你签收定金表明你已经收到了钱,无需任何人的签字认可的。你自己都已经承认收了定金了,难道还需要别人认可吗?

房屋买卖没有签订合同只有收据现在房子不卖了对方要求双倍

4,未签订买卖合同的要到那里起诉被告人

没有签订合同如果有证据或者第三人以及买卖过程中的收据等作为证据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找不到被告那就很麻烦。《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未签订买卖合同,但只要证明了买卖关系存在就受合同法的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第五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六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甲公司,如果乙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存在义务的,就列为第三人。主要还是看原告的诉讼请求的。

5,买卖双方未签署书面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应当如何处理

居民贾女士来我院咨询问:几年前朋友把房子卖给我,只有口头协议,未签合同。当时我就付了全款,但因房本还没下来,就未办理过户,之后房子交付给我使用。现在,房本下来了,朋友却反悔不想卖了,我该怎么办?法官辨析:根据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规定,商品房转让是,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同时《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也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虽然你与房屋原所有权人并未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你已经向房屋原所有权人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且房屋原所有权人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你使用。因此,你与房屋原所有权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因此,你有权要求房屋原所有权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相关义务,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房屋原所有权人仍拒绝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房屋原所有权人继续履行合同并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作者:鲁甸县人民法院毛智超

6,买了二手房但是没有和卖方签合同

按常规在决定好要支付的时候中介方就会提交合同给你们,至于你们什么都没签就完事了我还是头次见,不过既然过完户了问题就不是很大了,除非你真的碰到想扼钱的主,不过也可以走法律途径,呵呵
我也买的二手房,房子从法律上来说属于你关键在于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都办理好了过户手续就不影响你这套房子的归属问题,也不影响你今后买卖这套房子的手续问题。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注意:1、基本情况要列出: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法;2、要求出售方或中介方明确写清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有无抵押、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3、涉及价款的问题:在合同中,写明总房价,注明是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还是申请贷款,写清付款的时间,约定付款条件;4、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及费用;5、违约责任:明确出现何种情况时即视为违约,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产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如何解决争议(仲裁、诉讼等);6、写明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7、在合同中约定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另外,补充一些条款时,一定要落实在文字上,并要求中介方在上面加盖公司公章。

7,没有书面合同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应当怎样证明

律达网:没有书面合同应该如何举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首先,在司法实践中,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主要证据包括:1、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证据。2、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已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3、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即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4、根据《合同法》第33条只规定,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可以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自签订确认书时成立,因此确认书也是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5、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合同已经履行且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例如由当事人签署的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或者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如果主张买卖合同成立的一方仅提供由其自己签发的送货单而无对方的签章,则最多只能证明自己已经发送了货物,并不能证明所送货物已为对方所接收,当然不能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诉讼中,双方没有以书面形式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主张合同成立,另一方主张合同不成立。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已经提交交货凭证、结算凭证或者债权凭证的证据场合,仅凭另一方的否定性抗辩能否直接否认买卖合同成立的事实,或要求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进一步举证,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举证负担过重及公平原则,法院一般不会直接根据另一方的否定性抗辩就直接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事实,而会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7条的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也就是说,在必要时,法院会要求主张合同不成立的一方就买卖合同不成立的事实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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