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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5年 合同法考试 案例 分析求 答案这个通知明显对消费者不利,应该是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无效合同条款。原因如上。但仍是保管合同的一部分,只是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值得注意的是,保管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只有在标的物交付后才生效。
2、 合同法 案例 分析,求解答!回复你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双方合同有效;第二个问题:甲方拒绝收货是否正当。根据双方合同,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产业政策的调整,乙方必须提供证据。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乙方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另外,乙方的原因不构成不可抗力,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可能不构成延迟供货的正当理由。第三个问题:A公司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乙方发货延迟,发货不符合合同约定。
3、 合同法 案例 分析题(1)丙方有追认权。批准期限为一个月。(2)商场B解除合同违法。因为追认期已过一个月,丙方未表态,拒绝追认。此时合同无效,离撤销还远着呢。/第-0/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但纯营利性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不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
4、有关 合同法的 案例 分析经典老话题,答案我转贴了。好好想想吧!对你学习法律很有帮助的一个问题。本题第一个问题涉及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本题中,B虽未取得牛1的所有权,但牛1已交由B占有,故B应承担牛1死亡的风险。
根据合同法第163条规定,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在本题中,牛2已经交付给买方B占有,所以生下来的自然小牛应该归其所有。这个问题的第三个问题涉及到所饲养的动物对人造成损害时的责任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动物造成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责任。在本题中,踢了C的牛3已转移给B占有和管理,B应对牛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5、求 合同法 案例 分析题 答案甲方负责,因为标的物转让前,卖方承担损失风险;小牛归甲方所有,因为产出来的果实归卖家所有;甲承担,因为奶牛归甲所有;本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丁有权利得到牛,因为丁是善意第三人;有效;租金可以在期限届满时支付;定金规则对双方都合适,也就是对双方都有效。(1)违约责任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过错为例外。过错责任主要包括:1 .赠与合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保管合同“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存款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仓储合同: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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