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认为应具备以下条件: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3、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有些情形还需要某种形式作为载体来进行表现)。此外,对于实践性合同来说还应把实际交付物作为成立要件。特殊情况例外。

合同成立的条件

2,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条件:1,合同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3,合同的成立怎样认定

符合成立要件即可成立。合同成立要件有三:(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合同的成立怎样认定

4,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合同成立的条件有以下这些: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合同成立需要必备哪些条款

《合同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约定管辖法院 合同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6,合同成立时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普遍的介绍:合同问题特点是什么:时效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劳动合同法其它含义: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电子合同成立时间:在双方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某个电子信息进入某个输送人无法控制的信息系统就视为该信息已经被发送,如果信息先后进入了多个信息系统,则信息发送的时间以最先进入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在发送到接收人的计算机系统,那么该信息被发送的时间就是先进入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的时间。在判断信息接收时间方面,如果电子信息的接收人指定了一个信息接收系统,则电子信息进入该系统的时间即为信息接收的时间。地点:采用电子意思表示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要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合同的成立条件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就是与其外在的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生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合同欠缺合法性,没有补救的余地,只能归于完全地效。合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内容两个方面,即合同的目的和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现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中的强制性也包括国家政策的禁止性规定和命令性规定。

8,在合同法中 合同成立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合同签订之日成立、简易交付中意思表示一致即为合同成立并交付。
所谓“纯获利益”在我国一般是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某合同中只享有权利或者利益,不承担任何义务,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对于这些纯获利益的合同,他人不得以行为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该合同不具有效力。 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和处分能力,所以一般的合同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有利,没有附加任何约束,所以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法有一个例外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对于非自然人而言,必须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后才具有合同行为能力。同时还要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即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者撤销。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

9,关于合同成立

1.11.2合同成立,但可撤销1.3合同不成立2.123合同不成立
1合同成立,但是可撤销2合同成立,但是可撤销3成立,无效2.1合同成立,但是可撤销2.2合同成立,但是可撤销2.3成立,无效
首先,刑事案件不适用合同法的,我国是先刑事后民事的立法精神的。所以你对赔偿不满意,在不超过立案时间的前提下,可以对以前的在公安机关达成的协议撤销的。自诉案件是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事实清楚,不需要侦察的案件。如果构成自诉案件的条件,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撤销其在公安机关的协议,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
合同都是成立的;合同效力具有不确定性。第1组是明确的“胁迫”,从给出条件上看未损害国家权益、未明确违反强制性,可变、可撤。第2组是行为受限,但实质也属“胁迫”性质,可变、可撤。看上去都非法行为或者瑕疵行为,全部未说合同内容违法,所以认定为可变、可撤更有利于保护交易安全,合同法留给受胁迫人一年的时间来变撤。
合同成立与生效是不同的概念,合同何时成立?当具备合同成立的要素是合同即成立,该要素是主体,标的和双方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合同成立后要想生效还需要具备合同生效要件,就是主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标的合法确定和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因此,答案是: 1.1合同成立但是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是该撤销权收一年除斥期间的限制,超过期限合同有效。 1.2合同已经成立但是效力属于可撤销,虽然不知道要约的内容,但是知道属于合同书,可以推定含有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虽然是被强迫的,但是同时给与其撤销权。 1.3合同不成立,因为甲签字时并不具备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不知道有合同的存在,因此合同成立的要件不具备,因此,合同不成立 2.1要看情况而定,如果甲被乙抓住手而完全丧失了反抗的可能,只是成为了无意识的工具,虽然知道要约内容,但是其实只是乙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不是双方,可以视为不具备合同成立要件,合同不成立。但是如果甲能反抗而不反抗,可以与1.1类似解释。 2.2同上 2.3不成立,解释类似1.3 个人根据学习内容而做出的解释,正确与否不敢确定,仅供参考,可以一起探讨。。。
1.1合同不成立1.2 合同不成立1.3合同不成立2.1 合同不成立2.2合同不成立2.3合同不成立只要是被胁迫的合同不成立无法律效力

文章TAG:合同法对合同成立的规定合同  合同法  合同成立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