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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工程款怎么结算

如果已经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对工程价款部分参照有效合同处理,其他按无效合同处理。违约金得不到主张,没有利息,但可以请求资金占用损失。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工程款怎么结算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还有效

我是乙方,律师说我签的合同是无效的,所以我合同上签的违约金是要不到的。我想问一下,这样合理吗?
可行。但实践中法院只支持其中一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还有效

3,建筑施工队签合同是整栋楼完成施工合同失效但中途被要求退场是否

已经施工但对方未支付的工钱可以要回,至于违约金还要看你们施工合同的具体规定,是否有违约金条款,不过一般来说你提前为施工所购买的原材料雇佣的人工等等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仅供参考。
1.你有权继续住里面,2.房东是违约行为,3。你可以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要求房东赔付由此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金额要你们自行协商,因为你们也没明确规定。 一般说来违约金的赔付不高出标的的20%,如果这个额度过高或者过低双方可以要求降低和增加额度。

建筑施工队签合同是整栋楼完成施工合同失效但中途被要求退场是否

4,无效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否有效

:无效合同一旦认定,自始无效,不存在违约问题,自然不能追究违约责任;只有有效合同有违约行为问题,追究违约责任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1、既然是无效,违约金自然就没有效力了。这方面就不要想了。 2、你现在要做的是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撤诉再告,要双倍赔偿,这在司法解释中是有明确规定的。还要抓紧做。
:无效合同一旦认定,自始无效,不存在违约问题,自然不能追究违约责任;只有有效合同有违约行为问题,追究违约责任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5,合同无效能否支持违约金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无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本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现在“约定”无效了,不存在违约的情形,那么自然也就不可能适用本条款。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赔偿责任。

6,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有多少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合同法》第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
由双方约定,约定过高的部分无效。
对于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超过工程造价的20%,否则超出部分则是无效约定。
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违约金的数额及计算方法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标的额的万分之二点一乘以违约的天数

7,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可否要求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

合同留无效可何来的违约,只是工程价款有特殊规定。
问题所涉及的情况可能是这样:当事人在适用《建设工程示范文本》时,对通用第35条违约条款具体处理时,没有按要求在专用条款中对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做具体约定,造成合同对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对此种情况的处理,应当适用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七章违约责任对此有一系列相应规定。《司法解释》第8条发包人的解除权对承包人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第10条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原则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只是损失计算的标准实践较难掌握,处理时可以由当事人自行举证证明损失的大小,也可以要求按利息计算。《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了三种具体的处理利息起算标准,分别是(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我认为针对这一问题,按《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处理较具有操作性。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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