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好我想请问购房时签的合同具有什么法律效力等房产证下来合

合同要补齐才能办理房产证,你只能等,如果给你造成损失,可以起诉。
前者更具备法律小李因为我国确定房屋属于谁的是看产权证上的名字哈

你好我想请问购房时签的合同具有什么法律效力等房产证下来合

2,买房子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买房子签合同的内容有:1.开发商土地使用来源及商品房状况;2.房价:包括房屋的单价、总价、税费;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买房子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3,买房签合同需要主意哪些许要请个律师一同去吗

建议你请个律师,律师做的见证一般比较专业  不知道你买的是二手房还是新房,如果你买的是二手房,建议你最好请个律师,让律师替你起草,和你一起去签订合同,二手房买卖的水很深,一旦发生纠纷麻烦很大。如果你买的是现房或者期房,建议让律师看一下开发商的卖房合同,听一下律师的意见,再做决定。
买房合同很重要,你最好让对方把合同版本给你,你让律师给你审查一下,以防有陷阱。律师一般审核一份合同的费用在500元左右吧。
你要问他有没有有国务院签订的合同,只要这样就不必要找律师。
最好是去委托律师。
注意事项很多,关键是查清产权,约定明确付款及违约责任。有条件可以委托律师协助。
你好!如果你不懂法律,建议你请个律师,律师做的见证一般比较专业点,费用可以商谈,而且现在很多房产中价或开发房使用的合同都是格式合同,不懂法律的容易被忽悠。打字不易,采纳哦!

买房签合同需要主意哪些许要请个律师一同去吗

4,买房签合同法律上有什么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买房签合同法律上的注意事项有: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明确约定房屋质量;明确约定物业方面的有关情况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5,怎样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买房合同

一、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第九条》  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法第十条》  三、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合同合法十二条》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还有就是意思表示要真实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同时《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买卖协议是成立的,从买卖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时就已经成立,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从房屋产权进行转移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是使人心想事成的,双方当事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又对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且系真实的想法意愿,合同就是有效的,不过,为了安全起见,房屋出卖人要是合法的权利人

6,买卖房屋你知道哪些法律知识

住房一直是我们关注的焦点,目前的房价一路狂升,但是市场还是受购房者青睐的。在买房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准备购房款,还必要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以防上当受骗。买卖房屋时要特别注意的几点法律问题关于房屋的权属问题1、应当确定卖房人是房产证上登记的真实所有权人房产证上会注明房产所有人信息,购房之前应注意仔细核对证件资料,确保卖房人是房产所有权人。购房之前,最好亲自或者委托律师到房管局查询房产证件的真伪,防止伪造证件的情况发生。2、房屋共有人应一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若房屋有共有人,共有人应一同与卖房人签订合同,防止因卖房人无权处分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同时也要仔细核对共有人身份信息,防止出现冒名签约的情形。3、确保房屋不应存在权属纠纷或瑕疵房屋的权属不应有争议,也不应当存在抵押或者法院、检察院、公安查封等可能影响或者阻碍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情形。关于房产的权利瑕疵1、房屋是否为违章建筑或者存在拆迁的可能性凡是违章建筑,均不会有房产证,因此,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或者房管局查不到权属登记的房屋基本上应当属于违章建筑,购买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即使遇见拆迁,赔偿的价格也是很低廉的。此外,购买期房应当注意该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建议选择品牌开发商,以免出现开发商一房二卖、一房多卖或者开发商破产、倒闭、非法集资等法律风险),购置二手房应当注意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是否齐全;同时在购房合同中应当注明因拆迁导致的风险或者利益由谁承担或者享有。2、房屋是否已被查封或者转让实践中,可能出现房屋已被法院、检察院、公安查封或者已经过户给第三人的情况。签订购房合同并不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已转移,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才能实现所有权的转移。因此,购房付款之前应当注意此类问题,购房款应当在办理过后才全款支付,尽量防止损失。3、房屋是否被出租或者被第三人实际占用房屋出租给他人,按照法律规定,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卖房人应当让出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房权的承诺书,同时要在购房人的要求下实现购房人使用房屋的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关于土地的使用年限住宅类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实践中,也有使用年限很短的住宅用地,这可能影响到房屋的实际价值,应当引起购房者的足够重视。关于房产交易产生的各种税费对于房屋交易产生的税费,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新房应缴纳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权属登记费、物业服务费、交易手续费、产权工本费等,双方应当约定清楚。关于中介费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中介费用由谁支出,同时约定在交易不成功的情况下,中介费是否收取,收取后是否退还。明确违约事项尊重契约精神,让不诚信者支付违约成本,这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因此,买卖双方应当约定违约事项和违约责任,同时应注意,在非应双方责任的情况下,比如,不能办理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实践中,很多开发商包括品牌卡发商,往往在购房者不能办理贷款的情况下收取购房者高额的违约金,实际上,购房者是否能获取银行贷款,开发商或者与开发商合作的房产销售代理公司比购房者更清楚,,有个别开发商或者代理公司,明明清楚该购房者不可能获得银行贷款而与之签订购房合同,继而以购房者违约未办理银行贷款为由要求购房者解除合同并支付高额违约金。明确房屋附属设施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房屋一般都会有相关的附属设施、设备,如室内装修、装饰、花园、屋顶天台、游泳池等。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附属设施的权属,防止因此而导致房屋价值降低或者权属争议。阴阳合同和付款方式实践中,主要是在二手房买卖中,为了实现避税,买卖双方在实际合同(阴合同)之外签订用于备案的合同(阳合同),实际上阳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应当注意防止。房屋买卖中,卖房最好采用银行转账加买房出具收据的方式支付房款,为可能出现的合同纠纷留存证据。总之,买房是一项技术活,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士来做。购买房屋,特别是经济价值较高的房屋,最好聘请执业律师陪同,以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争端。
作为合同,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但购买人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产无法过户,不能对抗第三方,在房屋拆迁时得不到补偿等,在此案中你要注意乙是否是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第二要注意该房产是否有瑕疵(比如有没有卖给过他人或抵押、租赁等),第三要考虑到会否拆迁等。总之,在对方没有其他财产的情况下,有这四间房屋比没有强,而且作为债权合同,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7,购房合同法制问题

我有个律师案例,你看一下吧。签订购房合同,是所有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购房者的权利义务尽在其中。但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的信息不对称,有时购房者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购房者在购房商品房时,应与开发商签订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就签订合同中的主要条款进行逐一分析: (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 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等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开发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购房者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同时,开发商也可注明如贷款不能通过又未能如约履行给付购房款义务,有权解除合同,购房者需无条件返还所购商品房。 (3) 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由于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要开发商提供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4) 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这是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防止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 在实际签约时,很多房地产公司不同意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买受人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对此,买受人应该据理力争,签署相关协议,防止交房时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 (5) 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
我就是房地产公司的,如果你感觉有种受骗的感觉。可以退房!对于你来说,完全没有什么理由给房地产公司送钱!对于我们来说,我们所挣的钱,只是你们的中介费用而已!这跟国家的政策调整并没有什么关系!我建议你去咨询一下专业的房地产法律律师。因为退房的话,有时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希望你能够顺利解决自己的房子问题!也替我们那个黑心的同行给您道歉了!真的不好意思祝您开心!!!
正月初七签的合同,应该已经批款了。可能是由于开发商工作人员每有即时更进导致没有及时批款。解决方法:1,首先只要你愿意退,开放商肯定要退首期和定金。应为政策变动时由于第三方引起的,你没有责任。这个很简单只要你提出就会退给你。不需要请律师那么麻烦。 2,首期款和定金的利息问题。2个月的利息要一般开发商不会赔你,你想要的话上诉,赢的几率较大。不过2个月利息也没多。 3,你已经签了买卖合同。由于现在都是网签,退房可能产生3元/平米的一个费用,什么名我忘了。这个应该是开发商给。
我有个律师案例,你看一下吧。签订购房合同,是所有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购房者的权利义务尽在其中。但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的信息不对称,有时购房者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购房者在购房商品房时,应与开发商签订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就签订合同中的主要条款进行逐一分析: (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 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等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开发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购房者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同时,开发商也可注明如贷款不能通过又未能如约履行给付购房款义务,有权解除合同,购房者需无条件返还所购商品房。 (3) 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由于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要开发商提供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4) 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这是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要注意防止物业管理公司变更物业费。 在实际签约时,很多房地产公司不同意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买受人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对此,买受人应该据理力争,签署相关协议,防止交房时物业公司变更物业费。 (5) 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 (6) 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 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购房者应力争在合同中,将办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定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如果此期限约定过长,如:120天以上,表明此项目的土地或房屋很可能被设定了抵押担保,短期内不能解除抵押,对购房者采用公积金贷款和尽快取得房产证有很大影响。 (7) 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 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8) 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 违约责任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约定为每迟延一日承担全部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的比例偏低,与支付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相当,违约金的惩罚性体现不够,买房者应争取提高该比例,可以考虑在千分之0.5至1之间。同时,在出现购房者违约的情形下,作为开发商也有权将违约金的比例进行提升。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理解,必要时可向专业律师以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1、《购房合同》中如果对这种情况有约定,就按照合同约定处理。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这种情况应该不算是违约,更谈不上违法。3、如果你不补交10%的房价款,并且重新签订或者修改原合同,该笔房屋交易就无法进行下去。4、已经签约两个月了,没有及时办理银行贷款,你作为借款人,银行是贷款人,责任在谁呢?一般情况下,签订《借款合同》时,开发商是担保方而已。5、如果你现在提出不买了,是合理要求,肯定不会算是违约的,因为你与开发商签署的合同不符合国家政策,是已经无法履行的,是无效合同了。答案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敬请关注!
首付百分之二十是针对90平米以下的房产,如果你买的房子是大于90平米的就要多加首付了。有一条需要提醒你,为什么正月里买的房子到现在还没有办下贷款来?正常的是1个月左右就能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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