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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辞职补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辞职补偿标准是什么

2,劳动法辞职补偿的问题

1、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公司存在过错,你以此理由辞职可向公司要求13.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月工资是你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即便你辞职了,公司也要把你应得的工资发给你,并补缴公司未给你缴纳的保险金;3、你能否得到赔偿和公司是否在你提出劳动仲裁之前支付工资无关,那些赔偿都是你应得的4、若你想要使自己的赔偿得到落实,至少需要证明以下内容:你2000年7月至今 在这家公司工作的证明,证明公司拖欠你的工资和保险若无劳动合同,你可以找人证、打卡记录或其他的相关证据。不过你不是应该有1份劳动合同的么,为什么会在公司那,你尽量把它拿回来吧,可以作为证据的

3,新劳动法 辞职 赔偿

你要辞职了哇
由于用人单位没有为你支付足额报酬,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新劳动法 辞职 赔偿

4,离职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最高补偿是12个月的工资,合同中约定的岗位发生变化,应属于正常范畴,解除合同按正常的补偿计算.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都发生变化,你可以贴靠单位克扣工资来给单位定位为违法行为.若单位有违法行为,那么你的补偿就可以翻一倍,也就是说能够给予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若上面的贴靠单位克扣工资不能成立,你尽量的找单位的违法行为,比如各类保险等,使你的补偿就可以翻一倍,以下给你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供参考第四十条(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n=到工作单位的年份 离职补偿金=(n+2)×s或=(n+1)×s,其中n代表员工的服务年限,s代表基本工资,单位不同,有些n+1有些n+2

5,辞职补偿金法律如何规定

自己要求走的没有补偿。
只要不是辞职就有补偿金
没有劳动合同,公司劝退能补偿吗?
《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减人员的,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但是,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原国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主动辞职者还将无法申领失业保险金。根据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以及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这里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人员。显然,劳动者提出辞职的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范围,所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
辞职没补偿金 辞退或者说劝退、公司倒闭等因为公司原因要跟你解除合约才有 1年算一月补偿,满半年算1年,未满半年算半年

6,辞职的话我可以要求一些什么补偿

不同意楼上的辞职约定,单位没有给你缴纳任何保险,你可以随时辞职。 第一,劳动合同可以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所以到10月28日止你工作五个月,但实际可获得的是四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不是5个月的。 第二,补缴各项保险,同意。 第三,工作未满六个月,支付半月工次作为经济补偿金。这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但是现在是你要辞职,所以这项恐怕没有。 第四,双倍工资的基数计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不过你的提成应该不会包括在这里。按每月计算。 第五,劳动关系证明,公司很多文件都有你的签名,你能否拿出一份作为证据,最好有公司公章的。还有公司发放的考勤卡、出勤表、胸卡、劳动保护用品等等也可以作为证明,还有公司的福利补贴的证明,如报销单、请假单什么的,别外就是人证了,至于复印件也可以作为证明。 第六,这是办理辞职手续时肯定要谈的项目,你个人的权利,所以你有权要求,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让仲裁调解,调解不成由仲裁裁决,仲裁不服你可以在仲裁后15天内上述*答案补充:知道你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所以要你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至于其它的举证,是由用人单位来举证的,具体可参考《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所以呢,你只要主张你的工资是多少,而剩下的就由公司来负现举证。比如说,你主张自己工资2000元/月,而公司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的工资不是2000元/月,则你的主张予以认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叫举证责任倒置,充分考虑了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而单位提供的证明要有你的签字才能作为证据予以认可。
我是初中毕业,但是我想学英语!我想出国可以看更大的世界,所以这是我想学的,希望我也能给你带来一些自信找到你自己的兴趣
您好!您可以辞职,但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样您的工作时间就是6个月了)。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申请下列补偿:1、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到您离职之日共6个月,由于单位已支付过一个月工资,因此,还需补偿给您6个月的工资。工资按照您的月平均工资计算。2、要求单位为您补交各项社保费用。3、工作满6个月,可以要求单位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的工资按照您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计算,包括补贴、奖金等。证据问题:发工资的签名本是你们之间事实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调取该证据。单位开的那份证明的复印件也可以作为证据,仲裁委要求您出示原件的时候,您可以将情况说明一下。另外,人证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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