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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九级伤残的为18个月工资。

2,九级工伤可以赔偿多少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如果他的工资低可以按社会平均工资支付,
大概在40000元左右

九级工伤可以赔偿多少

3,九级工伤具体赔偿条款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九级工伤赔多少钱

你可以获得下列赔偿和享受下列工伤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本人9个月的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月工资;4、住院和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0%工资;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6、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7、评残后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或40%、或30%(依次为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标准)8、辅助器具费:须有医院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同意。
直接找律师面谈为宜。
九级工伤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9级工伤赔偿大概是多少怎么算

主要有: 1.经劳动能力伤残鉴定一次性补助金:8个月的本人工资。 2.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的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的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九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标准 一、工伤者未死亡的情形如下: 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人>×人数×天数×70% 3、交通食宿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 4、辅助器具费(=配置标准×器具数量)九级一般应没有。 5、停工留薪期福利(为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月发放) 6、生活护理费(一般工伤定级时会有确定的,若未确定则没有)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况(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不能自理的情况(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7、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元/月>×残情决定月数),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8、伤残津贴(=本人工资<元/月>×百分数<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五级70%、六级65%>),按月支付。七到十级没有,当然九级就没有了。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元/月>×月数<月>)各省区市规定不同,故各地不一样的(赔偿基数有的地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也有的地方为本人工资),应查当地的规定。
9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医疗康复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8个月工资; 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4个月工资;

6,9级工伤怎么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是工伤9级伤残赔偿指数20%.赔偿期限8个月 如果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还可以争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赔偿指数20%,赔偿20年来赔偿 例如湖北省城市户口11485(农村户口3997)*20%*8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 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 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 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 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 本人工资的90% ;二级 本人工资的85% ;三级 本人工资的80% ;四级 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 五级 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 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 本人工资的70% ;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可以得到8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10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工伤人员可享受该项待遇(因退休或者死亡终止劳动关系的除外)。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B.如果你只问残疾赔偿金这一项,是下面的标准,但是按照所在地区来的.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因此,具体计算应该是所在地区统计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0%(九级),这还是在六十周岁以下的人啊.这到底是A.还是B呀
这就要看你是属于工伤还是交通事故啦。他们赔的标准不同 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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