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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解案例的材料应当怎样写

基本案情、调解经过、社会效果等

调解案例的材料应当怎样写

2,请问有哪些*调解的经典案例 谢谢

浙江孙律师:*调解结案的案件存在很大的法外因素,不建议作为研究对象。
浙江孙律师:70%的分家析产案件通过调解结案,可以查找此类案件。

3,打架纠纷调解案例

伤口有三至四公分,应该可以达到轻伤,(最好做个鉴定证明)。打人至轻伤,并且在对方没防备的情况下,很明显构成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故意伤害罪。可以直接报案,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实务中,由于是家庭内部纠纷,可能会私下建议你们和解,但楼主坚持的话也是可以的。同时附带民事诉讼,不仅可以让对方坐牢,还可以获得相应赔偿,医疗费 误工费等。
就看您这个说法。首先认定两点,第一伤者属于轻伤,(可去医院做伤残鉴定估计都不够10级,1级为最严重的伤残。)第二打人方属于无意识伤人行为,就是非蓄意伤人行为。所以根据上面两点可作出结论。*机关是不会将案情交付检察院做公诉处理的。只有你们自己做自诉。自诉就是民事附带刑事,估计楼主也不傻。不会只是做刑事自诉把呵呵。解释一下,民事附带刑事,就是民事伤害赔偿,附带要求*判处打人方刑事处罚。按照你的叙述就算是真的刑事处罚了也就是3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不要以为3年一下也不轻了。按照以往经验,*大部分都会做当庭调解,一般只要被告(也就是打人方)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一般就不会在追究刑事责任了。但如果你非得说,“我就要让他坐牢”,那好那你就直接自诉刑事起诉吧。不过那你的等了,而且就算顺利开庭了,按照你的叙述最多也就是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30天以下的拘留。所以楼主考虑清楚。是要民事赔偿还是要对方去蹲几天班房。

4,纠纷调解案例

在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下列四种:(一)和解 (二)调解(三)仲裁(四)诉讼(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随着国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五)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因此,国家往往要对诉讼的主体、程序、制度等做出严格的规定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给您带来帮助!如有疑惑请直接好友进一步沟通!!!

5,离婚案件调解和好的案例

1、案情介绍案号:(2013)丰民初字第12847号,原告王X,被告李X,原告因与被告长期两地分居,同时感情冷漠特起诉到*要求与被告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女儿的抚养权归自己,而被告主张夫妻感情还行,也要女儿的抚养权,同时男方在北京地区有一房产价值300万左右。2、法律分析婚姻法中有明确规定,对于夫妻感情破裂应当判处离婚,同时司法解释中对何为夫妻感情破裂做了规定,而本案中原被告双方主要是两地分居,虽然经常吵架或冷战但并不符合夫妻感情破裂的条件,虽然女方坚持要求离婚并主张双方已经分居满2年,但我方经过咨询讨论案件,认为被告第一思路是不离婚,第二思路是离婚但保住房子并争取孩子抚养权,而经过法庭开庭我方的据理力争,*认定双方的夫妻感情尚未破裂。3、判决结果原被告双方和好、不予离婚,如双方仍不能共处,原告可在6个月以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4、律师建议代理离婚案件都比较复杂和多变,当事人一定要分清自己想要的,积极争取,而同时对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律师也是积极建议双方继续相处磨合,不建议离婚。
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0条和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的规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人民*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因此,韦某与张某经*调解,双方达成了和好不离婚的协议,并在笔录的调解协议上签名,法官及书记员也签名了,调解和好依法产生法律效力,不必制作调解书送达。如果韦某要求制作调解书,*也可以制作送达给他,但韦某不能要求*另行判决离婚。如果韦某执意要求离婚,只有等到6个月后才能向*起诉离婚。

6,离婚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材料怎么写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李某和孔某是20多年的老邻居,李某住路南,孔某住路北,两家隔路相望几十年,矛盾却从一棵梧桐树而起。原来20年前,他们居住的大通站后义下村住户很少,孔某就在自家房屋的前面种下一棵梧桐树,后来随着住户越来越多,就在孔某家房屋和树之间形成了一条路,而这时,李某在路南建起了自家房屋,盖院墙时,把孔某种的梧桐树围在了墙内,梧桐树越长越大,根须长到了李某家房屋内,造成了房屋地面、墙面开裂,对李某一家的居住安全形成了威胁,而孔某又不愿伐树,称李某是故意把树盖在院内抢占了其家的地点,为此两家争议不休,纷争不断,调解主任听说后,就想把矛盾解决,于是首先造访了孔某家,她和孔某拉了一阵家常后,就把话头扯到两家的矛盾上,想不到孔某一提到这事,就没好气的说:“是我先种的树,他后盖的院墙,盖院墙时也没打我招呼,就把树围进去了,我这棵树长了十几年了,夏天能遮荫,我最喜欢在树下乘凉了,想砍我的树,门都没有。”调解主任又到李某家,李某说:“我家有三个孩子,房子太小,十几年前加盖了房子,由于地点小,没办法,就把这棵树围在了院子里,树小的时候,没觉得怎样,树长大了,竟然使我家的房屋墙面、地面开裂,所以就想找老孔看能不能把这棵树伐了,结果老孔不同意,就这样僵持到现在。”于是调解主任又到孔某家,仔细地向孔某叙述了李某家的房屋现状,如不采取措施,就会对人造成伤害,孰轻孰重,请你仔细掂量一下。然后调解主任看到孔某脸上有了明显的变化,就赶紧趁热打铁的说:“不如这样吧,老孔,你这棵树也种了十几年了,值点钱,把它卖给老李,由他作主,就算是他对你这棵树作了补偿,行吗?”孔某听调解主任这么一说也觉得在理,其实孔某的原意也就是希望得到金钱上的补偿,而李某家并不愿意出钱,调解主任也了解到了焦点在这里,于是调解主任又来了李某家,把孔某的意思婉转地表达出来。谁知李某听了后很不耐烦,说:“为什么我要出钱买,他的树把我的房子都撑开裂了,我还要找他给我修房子呢。”调解主任赶紧说:“老李,你别急,你想想是老孔先种了树,你后盖的院墙,他并没有错,我们今天主要是解决问题,老孔这棵梧桐树十几年了,一花一草都有感情何况还是一棵大树,你把他的树盖到了你家院子里,实际上你占了他的地点,现在你出钱来买这棵树,也合情合理。”老李听到这,脸色有所缓和,于是调解主任耐心细致地叙说了远亲不如近邻等人之常情的道理,最后终于达成了协议,老李交给老孔500元钱,作为补偿,两家就此握手言欢,多年的矛盾就此化解。点评:本案中,调解主任在解决纠纷时,抓住了问题的主要矛盾来进行调解。调解主任通过对李某、孔某的谈话,了解到主要矛盾的所在,并找到了矛盾的焦点是钱,孔某想要得到金钱上的补偿,而李某认为自己是受害方不愿出钱。调解主任从问题的焦点出发结合情理进行调解,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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