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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霆恶意取款案你感觉他有罪吗

民事责任是肯定的,因为中国的法律在民事和刑事量罪上有很大弊端和漏洞;从道德的观点来看,我们都不希望这个结果,毕竟他代表着我们广大储户在银行业中的位置

2,许霆案最终结果

结果5年,我个人认为有罪无罪都要返还金额和利息(银行储蓄利息),有罪则按所占金额除以当地工人年平均工资,得到N年限,银行赔偿给许该年限的工资.所以银行指控有罪\本人认罪则全N,银行指控有罪\本人不认罪则半N. 银行不指控无罪.注意是当地工人年平均工资,不是个人年平均工资,平等是应该到细节的

许霆案最终结果

3,许霆犯什么罪了

网上一搜,遍地都是。自动取款机出问题了,他恶意取款17.5万元,一审以“盗窃金融机构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汗),后因全国舆论压力太大,二审改判有期徒刑5年。目前已经假释。
盗窃金融机构是盗窃罪挂到死刑的一种特殊情形,广东那边*认为盗窃atm就是盗窃金融机构,所以判了个无期
取钱取得多了

4,许霆判无期是真的吗

是真的,一审判决是无期徒刑,但后改判为五年。许霆利用银行自动柜员机ATM取款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重审后,对此案公开作出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继续追缴许霆未退还的犯罪所得173826元。许霆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不支持判5年,量刑重,因为广州商业银行 可能是银行为了转移公众和有关部门的注意力 让许霆为银行内部的失职渎职管理不善买单

5,许霆凭什么只判5年

说大了许霆的行为是违行 说小了是个人道德差 但他罪不至无期 再说了出现了系统出错的错主要还是来自银行 我们都是凡人 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是下一个许霆
这个要弄明白“盗窃金融机构”的概念。 由于银行系统出现的问题,我看他只能算“不当得利” 而且要看社会危害性的大小
说大了许霆的行为是违行 说小了是个人道德差 但他罪不至无期 再说了出现了系统出错的错主要还是来自银行 我们都是凡人 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是下一个许霆

6,谁知道许霆案件的始末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经天河区*审理后,*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而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今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日前,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结果宣判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九成以上的网友认为银行有错在先,*不该重判被告许霆。2008年1月10日,许霆案裁定发回广州中院重审。重审后判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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