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自然人的住所与居所的区别

住所,是指自然人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中心处所。依据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故有学者称住所是法律关系的中心地。居所是自然人居住的处所,通常指自然人为特定目的暂时居住的处所,它也可以是自然人经常居住的住所,如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所以通常区别应指居住时间,是否以其为生活、进行民事活动的中心等方面判断。

2,住所与居所

简介住所是自然人以久住的意思而经常居住的中心生活场所;居所是自然人经常居住的场所。构成住所,必须有久住的意思和经常居住事实两个条件。自然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住所与户籍登记地是不同的。自然人的住所可以与户籍登记地一致,也可以不一致。

3,自然人的住所与居所的区别

住所比较广义,包括长期,短期和临时住处,居所较侠义,主要指长期住宅
住所,是指自然人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中心处所。依据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故有学者称住所是法律关系的中心地。居所是自然人居住的处所,通常指自然人为特定目的暂时居住的处所,它也可以是自然人经常居住的住所,如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所以通常区别应指居住时间,是否以其为生活、进行民事活动的中心等方面判断。
居所与住所不同。居所是指暂时住居地,但暂住不是短时的意思,而是有预定期间,在特定事务终了后即离去之意。

4,什么是自然人的住所

为使法律关系集中于一处而确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地址,是公民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或中心场所。《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经常居住地”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如果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尚未迁入另一地,又无经常居住地的,仍应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居所与住所不同。居所是指暂时住居地,但暂住不是短时的意思,而是有预定期间,在特定事务终了后即离去之意。通常认为,一个人如果没有住所,或住所不明,或在外国有住所在本国没有住所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就以其居所为住所解决各种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规定,原告、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5,国际私法中居所住所经常居住地和居住地如何区别

居所是指一个人在一定时间内居住的处所 住所是一个人以永久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某一处所 在冲突的解决中消极冲突适用经常居住地,积极冲突适用与产生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
自然人的住所,指自然人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场所。 住所是指一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某一处所。包括主客观两个构成因素:一是在一定的地方有居住的事实,二是在一定的地方有设立“家”的意思 住所与居所不同。居所指自然人暂时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场所。一个自然人可以有多个居所,但是只能有一个住所。 我国现行民法规定,自然人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所谓“经常居住地”,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治疗的除外。自然人由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6,怎样确定自然人的住所

自然人的住所1、住所与居所的概念(1)住所是自然人以久住的意思而经常居住的中心生活场所;(2)居所是自然人经常居住的场所。2、构成条件构成住所,必须有久住的意思和经常居住事实两个条件。自然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住所与户籍登记地是不同的。自然人的住所可以与户籍登记地一致,也可以不一致。在不一致时,非户籍登记地的经常居住地,就是住所。3、住所的确定(1)自然人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所谓“经常居住地”,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治疗的除外。(2)自然人由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3)被监护人的住所由监护人设定,一般以监护人的住所为住所。4、户籍与身份证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法定文件。户籍记载的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婚姻状况、亲属关系等,皆有法律上的证明效力。其中住址一项,在无相反证明时,该住e799bee5baa6e4b893e5b19e31333363393065址即为住所。居民身份证是证明16周岁以上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住址等居民身份资格的法定文件。身份证是为了便利自然人的活动,从原来的户口登记簿中分化出来的,它以个人为登记单位,以便利自然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对自己身份的证明

文章TAG:居所  自然人的住所与居所的区别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