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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离婚后财产有哪些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议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协议不成时,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还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3,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第一原则,当然是自愿。 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取各种各样灵活的方式来分割财产。 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能会涉及到诉讼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平均分配是一个大原则。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在平均分配的大原则下,会有一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倾斜。 此外,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等情节,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1)婚后所得房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婚前一方所得房产,婚后经过8年为双方共同共有。(2)对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分割时,不能只考虑财产来源,还需考虑双方对家庭贡献大小,坚持二者兼顾原则。(3)对夫妻共有房产,分割时应考虑保护妇女和无过错一方的原则。(4)对夫妻共有房产,分割时应根据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助于发挥房产实际效用原则。(5)夫妻共有房产,当涉及案外人利益的,离婚时不作处理。夫妻共有房产涉及案外人利益的,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与他人合伙经营而共同购置房产;2.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取得共有房产,在法定继承人尚未析产以前,夫妻离婚,其配偶主张分割对方因继承取得的共有房产。当夫妻共有房产涉及案外人利益的,在离婚中不作处理,由当事人另行起诉。

5,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般原则是:婚前财产各归各,夫妻共同财产各一半。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先协商,协商不成按一人一半的原则分配,*是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作出判决。
各分一半 是以前的法律 现在的法律是 是谁的名字就属于谁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了的,一般平分,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结婚十年以上的,夫妻财产对半分;未满十年的,按结婚当时各方出的钱的比例来分配。
楼主你好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我觉得如果你说的是彩礼钱就没戏了。因为那属于赠予,一但生效不能收回。其它财产,我觉得你们这么短时间离婚,应该是协议,双方同意吧。你们可以根据财产情况分一下。包括婚前婚后的,应该好商量吧。。。如果有*嫌疑,你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回答完毕 谢谢了

6,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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