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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昆明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

昆明市政府应该有关于昆明市某某区城中村征地拆迁改造补偿方案,你可向你所在区的住建局或者区政府办公室咨询。

2,棚户区改造补偿有哪些标准

棚户区改造补偿有哪些标准1、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3、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3,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有哪些

我们知道,中国有大量的棚户区,极大的影响了城市化的发展,也为大量的居民带来了住房条件困难的问题。幸运的是,国家正在大量整改棚户区。   在2018年,棚户区改造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一就是1:1.5的面积置换;二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房屋这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三是其他的搬迁奖励。关于面积认定,你们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一定明确规定了这个,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就所说的情况,有院子、有房子,有些地方可能会对院子中的自建房屋进行置换,原因是因为棚户区行成已久、历史遗留问题多、分户多等原因,自家居住面积不够,自然行成的院内建筑。这个有可能会按照比例置换面积,以及一部分先进补偿。请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而定。

4,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这个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你应当查阅当地的通知,或咨询当地的住建局等主管部门。一、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二、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三、关于面积认定。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
国家根本就没有制定过任何拆迁补偿标准。各省在铁路建设、重大工程、集中开发等拆迁过程中,会临时制定补偿标准。一般的棚户区改造,都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下发拆迁补偿标准的。

5,棚户区改造的土地补偿标准

你好!现将有关规定提供给你,你的问题可迎刃而解。第二十八条拆迁当事人对行政裁决、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裁决、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第二十九条拆迁当事人应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对拆迁中寻衅滋事,阻挠拆迁,影响社会秩序的,由*等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棚户区拆迁管理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对在棚户区拆迁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未规定事宜,按照《吉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文件执行。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施行后,在棚户区拆迁中,其他政府规章、文件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三十三条各县(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管理程序可参照本办法办理;具体补偿安置标准由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06年3月25日起施行。吉李立新

6,国家棚户区改造是怎么赔偿的

根据《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如下:1、第六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实行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分配政策。2、第七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1)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两项因素权重分别为30%、70%,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财政部可以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适时调整两项因素权重。(2)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以征收(收购)人与被征收(收购)人签订的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者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为依据。征收(收购)面积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建筑面积。(3)征收(收购)户数包括实物安置住房户数(原地安置和异地安置)和货币补偿户数,均为永久安置住房户数,不包括临时安置住房户数。(4)财政困难程度参照财政部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的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作为中央财政分配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调节系数。3、第八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公式法分配。计算公式如下:(1)分配给某地区的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2)上述过程+(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年度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总规模。(3)公式中,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面积。(4)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户数。(5)上述有关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的完成情况,以是否签订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为准。
依次回答如下:1.棚户区改造其住户授予什么性质的拆迁户?答: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内的拆迁居民(或其他经批准的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住户)——可以查阅市政府棚户区改造计划汇总表2、拆迁户有什么待遇?3.拆迁赔偿是单位?政府?国家?比例是多少?答:这个只能举我们当地的例子说明了(每个地域的实施细则不一些样)(1)根据《徐州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徐政发[2009]20号)拆迁安置政策打款中“按照不超过原拆迁面积拆迁评估款的10%给予补贴”的规定。(2)“在限定的时间段内”具体指从发布拆迁许可公告后7日起,计1年有时间段内。(3)被拆迁人在签订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时领取购房优惠卡。购房优惠卡上登记有被拆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拆迁房屋地址、房屋拆迁评估价等信息并加盖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和拆迁人的有效印鉴。(4)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购买商品房后,凭购房优惠卡和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到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领取购房补贴。按规定给予补贴的已购房屋,不得退房,但可以交易。(5)补贴发放标准为:当购买的商品房价款高于拆迁房屋评估价款时,按拆迁房屋估价款的10%给予补贴,当购买的商品房价款低于拆迁房屋价款时,按购买商品房价款的10%给予补贴。最低的购房款补贴款不低于6000元。(6)被拆迁人购买的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也可以是连家店的住宅部分,但不包括商业用房。房屋拆迁评估价款仅指房屋价款,不包括装潢等附着物补偿费及搬迁过渡等有关费用。4.棚户区改造政府是否出资或单位出资?(房为公用租赁房) 答:这种应该是单位先出资,政府进行补贴。以上仅供参考。
那个城市?每个城市政策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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