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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消合同要怎么办急急急

协商一致可取消或作废合同。
按照合同签订的赔偿条款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取消合同要怎么办急急急

2,签了协议怎么解除

签了合同解约程序如下: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填写申请书、递交申请、行使解除权;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催告、通知对方当事人;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被解约方对解约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签了协议怎么解除

3,合同 签订后 一方要解除合同 怎么办

现合同能履行等定情节申请院判决解除合同没定情节几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协商一致可以,协商不了,到法院起诉。

合同 签订后 一方要解除合同 怎么办

4,已经签了解聘合同要如何取消

如果是你自愿签订的,那么合同就已经生效,不可以解除。失效:你如果是受胁迫、欺诈签订的话,可以撤销合同。
公司解聘和你的接受构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协议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因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合同应当不存在补偿问题。

5,单位刚签完合约就要把我辞退我该怎么办经济和法律上的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看是基于什么原因辞退的。如果是因为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的原因辞退的。将不能得到经济补偿,相反的如果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还有可能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当然如果没有上述情况,那么单位应该给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要是没啥损失,就找个工作吧,耽误不起啊

6,签订了合同怎样解除合同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看对方有无违约之处,如没有,你方可以支付对方违约金为代价解除。
1、首先,你签订的合同需要是有效合同才存在解除的问题,以下答案基于你的合同有效的情况。 2、协商解除。该办法没有后遗症,最佳选择。 3、看你们的合同是否有解除条款,根据解除条款解除。 4、前面回答,无违约金直接不履行合同完全是错误的,你直接不履行对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按合同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解约申请,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支付相关的违约赔偿金。
没那么麻烦,提前一个月递交辞呈,一个月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并不需要缴纳违约金
协商呗,赔偿呗,完成协约呗。
1、如果有违反法律及其他情形存在,合同无效。 2、可以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 3、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直接不履行合同。 满意请采纳,不满意请追问!

7,前几天签了劳动合同现在要解除我该怎么办

是公司要解除你吗?那得看你有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的事由,如果没有,用人单位必须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才可以解除。否则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你除要求其结清所有工资外,还可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另,未缴纳的社保费用,也可以要求其补齐! 至于要什么证据,你只要能够证明你确实在这家公司上班的就ok了!
建议你和单位协商,否则你可以书面申请辞职,一个月后才会解除合同。
前几天?那么肯定还在试用期内,根据劳动法规定,你只需提前3日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合同。
和公司好好商量同意最好30天后辞职,不行的话如果有约定违约金那只能赔了!

8,请问我签订了劳动合同该怎样解除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建议你找律师,不要上网来问!
你若单方面解除的话,就是提前1个月通知单位,然后递交辞职书。单位不放人的话,必须给予书面理由。否则,不能不办理劳动者辞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风险。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办理。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你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一个月期满,单位应该无条件放人,但是切记保存好提交离职申请的证据,说明单位已经收到你的辞职报告,否则你就说不清了,实在不行就借助法律,提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不给予批准是不条例法律规定的,只要你提前三十日书面辞职即可。他批不批,只要三十日一到你都可以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提醒,你提交辞职报告要注意取证,说明公司已经收到你的辞职报告,就算是到时劳动争议,你也可以证明你是提前三十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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