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我们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如果劳动者所在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可以依法追究用工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如果公司有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那么这里建议尽快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降低用工违法的风险。

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2,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计算

提供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1、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2、如果没有缴社保,你可以主张单位为你补缴从工作之月起的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3、提供加班不发加班工资的有效证据,要求单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4、以单位不缴社保、不支付加班工资为由,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书,可马上走人。并可主张单位支付你(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只要是工伤,都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补助,只是签了合同,交了相关保险,就由保险公司支付所保部分,但有不足部分,还是要用人单位负责。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交相关保险的就由用人单位全额补助的了。有9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如果继续做下去,就只有这种补助)、2个月的一次性医疗补助和8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如果不做了,就有这三种补助)。除此之外还有住院期间的相关补助和因受伤而造成的工资损失等。具体的是按受伤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来计算。如果没有此基数的话就按当地平圴工资计算的了。

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计算

3,关于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尝问题

自己分析吧,应该都有按照你的说法,应该都有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法律规定:① 公司应当签署劳动合同,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双倍给付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② 公司应当缴纳社保,没有缴纳的,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③ 公司没有与你父亲约定劳动报酬,根据与合同工同工同酬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④ 养伤期间,当然应当照常支付工资,因为这是工伤!!⑤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要求解决。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尝问题

4,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当然有,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给你经济补偿金。免费的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你好!!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四、关于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建立劳动关系  本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现实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义务,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也无据可查,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对此,本法作了相关规定。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2、注意事项  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你要找到能够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过的各种证据,比如文件、工资条,门禁卡等,最好还要有人能证明。很奇怪,你是人事经理,怎么还会不懂这个?
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这个是应当给你赔偿的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祝你顺利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这样的案件关键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劳动仲裁期间,你可以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百度空间及qq日志有相关法律法规!

5,劳动法 没有签合同 可以赔偿吗

你好,公司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违反了新劳动合同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七)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又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据上述规定,你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赔偿。
公司未在2008.2.1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应当支付你从2008.2.1起到2008.12.31止期间总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从2009.1.1起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们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我来回答一下你的补充问题,是我自己的想法,仅供你参考。例如你可以根据打卡的信息(出勤记录),工资发放的资料证明(工资单),或者公司发给你的员工证(出勤卡,员工卡,门卡)等等,总之,一切书面的,有你公司信息的,又有你工作时间证明的证据都可以开始收集起来了,然后到劳动咨询或仲裁部门进行咨询或申请仲裁,到时,相关人员会告诉你还需要什么其他材料的,之前的那些材料是我认为最基本需要的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订立。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不订立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订立的,自应当订立之日起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因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3、“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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