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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劳动法对员工自动辞职有补偿吗

依照现行《劳动法》规定,单位可以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与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在2008年1月1日前主动辞职,单位可以不给予职工经济补偿。 2009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必须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即便是职工主动辞职,单位仍然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市劳动保障局称。

新劳动法对员工自动辞职有补偿吗

2,员工突然离职公司是否有权扣其工资

不可以全部扣除,员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可以按比例扣除相应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那得看你们有没有签合同 如果签了合同 那么一切都按照合同来 如果没签合同 你还是乖乖的给人家工资吧 没签合同 本身就是用人单位违规在先 员工随时可以走人 你一分钱都少不了

员工突然离职公司是否有权扣其工资

3,劳动法有规定说被单位无故辞工怎么办

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比如满2年不满2.5年就是5个月工资,满2.5年不满3年就是6个月工资。
根据2008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可以得知,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途径有两样,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一致的,可以采取第二种方法,也就是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通知超过三十日,无论用人单位是否答复或者是否同意的,都视为劳动者合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不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有规定说被单位无故辞工怎么办

4,关于员工自动离职的问题

如果员工无故离职,企业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新法规定在一些情况下,即使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依然要支付补偿金。第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最常见的就是强行给员工「放假」或「停工」,这都可视为未提供劳动条件。 第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尽量按时足额发放,拖一天或少付一元,也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基本上每个企业都有这个毛病劳动法规定的五项保险,尽量缴纳,补偿金和社保费孰多孰少,取得的效果分别是什么,自己权衡了。 第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只要你的企业有以上一条符合,那么你放心的走吧。企业绝对处于劣势,乖乖的赔你钱,不然你可以上劳保局告他们。
碰见这样的就直接去劳动仲裁部门吧!
问一个问题,你说的自动离职是不是连离职手续也没有办理?如果是这样,建议你尽早前去办理,然后问问看工资的事宜。 如果不是这样的情况,第一当然还是去公司问明情况,然后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你需要带好相关证据: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卡、工资清单、社保交费清单……然后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或者申请仲裁。

5,员工有事急辞职劳动法

得看你当月实际工作多少天,根据实际工作天数决定发多少钱工资给你。但是如果因为你的突然辞职,给单位带来一些损失,那他扣除你几天的工资也是合理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用人单位应主张赔偿损失的,应当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所谓急辞工,不是法律上的定义,通常是指立即解除合同或者短时间内解除合同。有合法与违法之分,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对待。一、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急辞工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其中,按第三十八条(一)至(六)款规定解除合同应当什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按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结清工资,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二、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急辞工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劳动者急辞工的,向用人单位提出急辞工申请的,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拒绝,但不得在同意的情形下扣工资;劳动者直接通知用人单位急辞工的,或者提出申请被拒绝之后擅自离职的,是为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用人单位应主张赔偿损失的,应当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6,职工自动离职的规定

关于员工自动离职后处理规定 为了加强我司的管理,完善人事管理制度,现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几项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司在职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后勤人员,本规定的自动离职人员,是指本公司人员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自失的员工,一般表现为旷工,或要求停薪留职或辞职未获得公司批准的擅离职守,公司可做除名处理。 一、属于下列情况者,视为自动离职: 1、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个工作日,或在一个月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6个工作日者; 2、擅离岗位30天或请假期满且未办理续假手续,或委托别人请、续假的未得到批准的而无故超假15天的人员; 3、未经公司同意,出差未归超过30天的人员; 4、其他违反有关规定或不履行合同自动离岗的人员。 二、对离职人员的处理: 1、各部门要应加强对员工的考勤管理,对擅离工作岗位和逾期未归者,部门负责人需在3天内将其有关情况及意见以书面形式,填写相关处理意见并签字后,送人事部审批后,核查属实,通知财务部即予以停发工资。 2、自动离职人员公司要予以通知离职人员本人,如电话通知、贴出公告等,确实无法通知到其本人时,过了15个工作日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将不予任何形势的补偿。 3、自动离职人员自确定之日起,公司有权自动终止与其劳动关系,停止享受公司一切待遇。包括社保、医保、意外保险等,人力资源部予以核实考勤后,由财务结算出自离人员在职时的所得收入,并扣除公司为其缴纳的一切待遇费用。 4、如自动离职者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应采取适当的方法追究其责任,必要时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5、试用期前五天内向公司申请离职并获得批准者,公司不予发放工资和补偿金,且离职者需亲自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法亲自到公司解除合同者,人力资源部将以邮件或挂号信的形式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此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和塔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离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7,关于员工离职的法律问题

劳动法中关于辞职的规定: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如何辞职:《劳动合同法》第 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试用员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四、劳动法规定主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中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就代表双方没有劳动关系,不需要辞职的。通知单位自己不打算续签合同就可以离职了。
这个操作简单,提前15天离职,与提前30天通知相差15天,公司只能扣你15天的代通知金,不能多扣。另外,就算自离,公司也要结算工资给你。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如果不发,可以申请仲裁的。
按劳动法规定任何公司不可以压员工工资的,而现实很多公司还是这样做了,公司也是怕员工突然离职,造成损失。建议你跟人事谈谈少扣些,如果不答应就说自己会联系劳动局。
你好,根据你说的本律师分析如下:1、如果你属于因公负伤或者职业病治疗期,公司不得开除你。2、如果是其他问题,公司也要提出合理理由,自你收到解除劳动关系的函件的时间为准,计算一个月才算解除劳动关系。3、若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不足额支付你的工资,你可以向所在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和举报,另外,你也可以向劳动局提起仲裁。4、以上是根据你的描述做出的分析,不够详尽之处,你可以继续追问,也可以登录我的博客和个人网站查看相关资料 http://my.tianya.cn/59726962#app=hp_postblog 。5、如果回答有用,请记得采纳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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