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无效投标的情形有哪些,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哪些情形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07 08: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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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哪些情形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下面是无效投标的情况,采购法里摘的,投标文件的问题太笼统,你下 下边的内容吧: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2,无效投标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是什么
【法律分析】无效投标的情形有: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另外,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1、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等;3、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行为;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6、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3,无效投标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1、商务标不合格导致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商务条款是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如果说商务条款的重要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那就可能导致无效投标。2、技术标不合格导致无效投标。和商务标相同,技术标也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技术标出现问题,同样会导致无效投标。3、因客观原因而超过截止时间投标的(迟到的);4、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需要做好加密和密封工作,一旦密封上出现问题,微小的细节错误也能导致无效投标。5、串通投标,且投标文件内容多处雷同的。这种很容易理解,因为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违规行为。6、利用以前投标文件电子板编制新的投标文件,却忘记更改招标文件编号或投标日期。一般招标文件都会有明确规定: 无法人授权书(非法人签字的) 无投标保证金 业绩不满足 注册资本不满足 没有逐页小签 ……
4,招标文件中常见的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书有哪些情况
(1)没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不符要求。(2)标书没密封。(3)封面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4)标书没盖投标单位公章。(5)报两个价,没声明哪个有效。(6)质量/工期/标的/付款方式等与招标文件不符。(7)没按格式要求填写,字迹模糊不清,内容含混不清。(8)不平衡报价。(9)低于成本报价。(10)拒不澄清。(11)其他废标情形。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担保有瑕疵;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5,什么样的标书会被认为是废标
当然可以,如果你没有盖章或者没有按照招标方给定的封面格式都会废标。一、废标的定义: 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 二、废标的情形如下: 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某些法定情形的,应予废标。这些法定情形包括: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在这些规定中,“废标”是一个名词,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因而丧失了继续参加评审程序的资格的投标。
6,评标环节投标文件哪些问题会被评委会判定无效
1、提交的营业执照无效。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涵盖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或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质检报告的,供应商未提供、提供的质检报告期限不符合要求、质检报告中的技术参数检测值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或者提供质检报告与所投产品不符等。3、代理商参加投标时提供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无效。如制造商所盖印章为合同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4、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5、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造成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6、要求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不全或提供的样品质地、规格明显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不一致。7、供应商对当前的政府采购政策把握不足。8、专用章或为销售部印章等,或投标产品与授权书不符等。如还有疑问可以多去优易惠投标技术支持论坛去逛逛,多了解了解。(一)营业执照无效。如果投标提交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涵盖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或者是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无效。(二)未提交质检报告或质检报告与招标文件中指定的参数不符。一些招标文件需要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质检报告。供应商提不提交、提交的质检报告不符都会导致标书被判定无效。(三)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的针对该项目授权书无效或者是投标的产品与授权书不符,则投标文件无效。(四)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导致在审查资质时不能通过。(五)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为签字或盖章,工程报价处未有造价人员签字并盖章,则投标文件无效。(六)投标文件实质上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存在重大偏差。如未按招标文件列出设备的详细配置等,导致评委会无法对比评审。开标一览表的大写总额与明细的汇总不一致,则投标文件无效。(七)要求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不全或提供的样品明显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不一致,则投标文件无效。(八)供应商对当前政府的采购政策不是很清楚。投标前,代理商应该了解政府对采购的一些政策,做出相应的改变。否则,投标文件很有可能无效。
7,工程招投标的废标指哪些情况
以前我们通常将否决投标或无效投标及流标统称为废标。但严格来讲废标一词应是指招标失败,也就是所谓的流标而非否决投标。造成流标的因素主要有参与投标竞争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经评审没有合格的投标人或明显缺乏竞争、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而无其他投标人替补等等。总之造成招标失败就是所谓的招标废标。废标和否决投标是两个概念,现在的法律法规中对投标有效性来讲已经很少出现废标字样,取而代之的是否决投标。1、有好多家参加投标,法院属于国家机关单位,是属于财政资金项目,因此要政府采购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其中有1个或者几个单位因为资质或者其他自身原因,例如超预算,资质文件提供不完整,不满足*条款,技术部分严重偏离,就好像人家招安防,你投的技术方案是装修……等等原因,导致该单位或者这几个单位在资格审查和技术评议中被确定为不合格,又或者在开标过程中就发现未按照招标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名称与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完全不一致,那么开标过程中即为无效投标。这样的,属于投标单位不合格,对其投标做废标处理。剩余的几个合格的厂家,继续评审,最终评出预中标人,招标结束。2、因为某些原因,购买文件的投标厂家》=3家,开标当天来应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符合法定数量,导致开标无法进行,那么这种情况叫流标。这样的情况也很多,处理方法有2种。1是废标重招,再走一遍所有的流程,二是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延期开标。也就是开标时间向后延长。择日重开。招标文件不做调整。还有一种流标,是到开标之前,购买招标文件的厂家报名的就不足3个,这样的情况明知道开不了,可以开标3天前提前发布延期公告,要求延长开标日期,等待或许可能的厂家来买,什么时候够3个什么时候再开。还有一种是干脆等到开标当天确定不足三家,做废标处理,重新调整招标文件,重新招标。3、开标当天开标程序无异议,投标厂家符合相关规定数量,但是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经过审核,进入综合评议的投标人不足3家了,也就是说,合格的就只有2家或者1家,不具备相应竞争力,导致评标无法进行下去,造成废标。在这样的情况下,1个是延期重新开标,可以不对招标文件进行调整,也可以调整招标文件,重新来一遍。信息来源火标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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