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什么是合同履行

合同履行是指 债务人全面的、适当的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 合同履行是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是整个合同法的核心。 合同履行以合同成立为前提,依据和动力的所在是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履行的含义 ①履行是当事人实施合同的行为。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实施。 ②履行是当事人全面、适当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 ③履行是整个实施合同过程中的行为。 其特征 ①合同履行是合同效力最基本的体现。 ②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标的的行为。 ③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全面、正确完成其合同义务的行为。 ④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完成其合同义务的全过程。 ⑤合同履行是合同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主要原因

请问什么是合同履行

2,关于合同违约责任处理问题

1.乙方给出了我的产品尺寸 但是我没有按尺寸做产品 从此描述看你们之间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而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去完成定做人要求的标的,如果你没按约定的标准去完成那么依法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合同并没有关于产品尺寸问题无法验收的违约责任和退货协议 即使合同没约定违约责任,依法也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而直接适用法律规定3.按照合同法规定 我需要负担哪些法律责任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做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做、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依据是合同法262条 就本案而言,对方大概会要求你退还合同款项并赔偿损失 建议你按照对方标准重做产品,或者和对方协商折价处理已生产的产品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关于合同违约责任处理问题

3,合同履行中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合同是约束双方的,一般的合同不是双方的意愿,有一方是被动的,也是被约束的,而令一方对合同而言完全是不用负责的首先看看合同内容,比如定金,和订金是完全不同的,合同咋骗和分歧都是出在拟定阶段,比如购买房屋其实是没要合同的,付钱过户就完了,但是,有中介在其中,而买卖房屋不可能和买卖小商品一样一手钱一手货就交易,涉及到很多问题,这个时候你就要注意了,首先要看房产证明,中介说的再好都要用大脑过滤掉,在就是考虑房屋的所有人的婚姻状态,已婚的不用多说了,“单身”的很危险,买卖无效无所谓,要是损失钱就亏大了这是是打个比喻还有是租房协议,往往很多房户因是房主为理由去不合理的约束房客,而我们又是弱智无法抵抗,想做就签订了,损失一般不大但是中介就不同了,他们基本都是骗子,他们想尽各种办法榨干你的钱,到期不续租,早走不退钱的规定已经是定局了,说的再好也没用,写在合同中也没用,因为人家说,房主房子卖了,难道你还赖着不走吗?
合同中通常要注意履行的时间,履行地点,履行的质量和效果,也有的涉及履行的顺序,如果出现问题,就可能涉及到合同的修改甚至解除,最重要的是出现违约时的赔偿责任和纠纷解决办法。所以在拟定合同时就要先把这些情况考虑清楚

合同履行中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4,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通过合同履行实现的。因此在合同履行中要注意全面履行合同,包括合同标的、数量、标准、价款、时间、地点等,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并保留好实际履行的书面材料原件,如收货单、验收单、收条等。合同履行中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变更方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当然,不同类型的合同要注意的具体事项也不同。
您好,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通过合同履行实现的。因此在合同履行中要注意全面履行合同,包括合同标的、数量、标准、价款、时间、地点等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并保留好实际履行的书面材料原件如收货单、验收单、收条等。合同履行中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变更方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当然,不同类型的合同要注意的具体事项也不同。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般要注意以下法律问题:1)按约履行合同义务2)积极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纠纷解决方法3)尽量通过银行结算4)及时验收货物、提出异议5)不要泄露商业秘密6)适当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7)按期提出解除合同的异议8)履行减损义务9)注意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5,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1)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 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调解有两种方式: 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 (3)仲裁。 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关于合同履行违约的问题请专家帮助

1.尽管对方同意,但在事实上,你们已经违约.但是你们必须承担继承履行的义务.只不过这个违约可能算作比较小.2.是否以其他域名进行弥补,要看你们合同双方的约定,如果对方愿意,那么当然可以.至于赔偿的多少,由于 我对网络这一块收费并不熟悉,无法给你意见,你们可以自己统计一下这个费用及要求对方提供损失情况.3.录音也要看清晰度和辩认度..首先说了你是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代表公司执行这些功能也待商确,其次是你说也只是尽量做,并没有定下时间来.所以说录音也不能完全作为证据.但是当然,假如有其他证据相辅佐,是可以作为证据之一的.4.略微有那么一点恐吓的成份,但又不成立,毕竟他并没有威胁说如果你没这么做就要怎么办怎么办,有危害你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情况,所以在我看来,也构不上恐吓.如果你害怕的话,以后带个录音笔,跟他一起的时候,随时录他的音了.呵呵,综上,这种事情还是坐下来好好协商,大家各退一步.不要闹太僵了.大家出来都是求财,求了气,浪费金钱不说还浪费了时间.最后祝好运!
马颖秋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无效合同要履行吗,拒绝履行无效合同算违约吗”问题。如果您签订的这份合同是无效的,可以不予履行。《合同法》第52规定:“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合同法》第56条规定:“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约束力。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在合同有效有约束力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的,既然你这份合同无效,那么你不履行,也就没有违约责任。
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作为违约行为的形态之一,预期违约当然要负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预期违约要根据情况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对于预期违约,合同履行期到后,除非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否则违约方就应当继续履行:A.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B.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过高的;C.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履行的。 (2)赔偿损失。又称违约损害赔偿、赔偿损害金,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数额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3)违约金。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 (4)定金。如果双方当事人一方交付了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上述的任一项责任形式,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7,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几种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文规定。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合同法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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