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 Law 测绘中提到的依据和测绘 Law 测绘中提到的依据是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法律中所说的依据测绘是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实施办法测绘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测绘事业的发展,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市场,使。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测绘法》办法(1997修正

1、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测绘法》办法(1997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 Law(以下简称测绘 Law)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省测绘局是省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测绘并管理全省的工作测绘。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工作测绘并接受省测绘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行署、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署、市、县测绘主管部门)主管测绘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行署、市、县(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主管测绘本部门的工作。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测绘法》办法(1997修改

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测绘法》办法(1997修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测绘本市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促进测绘各项事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本办法。第三条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是本市城市规划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测绘法》办法

第四条因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的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市使用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衔接。第五条本市鼓励加强科学技术研究,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对测绘工作及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为依法开展的测绘提供便利,不得妨碍和阻挠测绘人员按规定开展测绘活动。

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测绘法》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测绘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强测绘的管理,规范测绘市场,使测绘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第二条凡在自治区内从事测绘各项活动,使用或涉及测绘成果、地图和各种测量标志测绘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军队测绘部门从事民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分部门管理的原则。自治区测绘行政部门主管全区工作测绘。自治区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测绘工作管理。各地(市)县测绘行政部门或自治区测绘受行政部门委托的单位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测绘并在业务上受自治区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0。应使用第4条测绘国家测绘基准和测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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